









一、电影片混录双片送审步骤
(一)程序
影片摄制完成后,先送混录双片审查,广电总局电影审查委员会自收到混录双片(数字电影送HDCAM带)及相关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审查合格的,发给《影片审查决定书》和《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片头。审查不合格或需要修改的,应在《影片审查决定书》中作出说明,通知制片单位。
(二)混录双片送审须送交下列材料
1、胶片电影送混录双片(或高清数字节目带(HDCAM))一套,数字电影送高清数字节目带(HDCAM)一套;
2、国产电影片送审报告单一式四份(点击此处下载《国产影片审查报批表》);
3、影片主创人员名单(点击此处下载《主要创作人员登记表》);
4、影片英文译名报告(一般提前申报);
5、同意对原著进行改编的意见书;
6、如增加或变更出品单位的,须报送增加或变更出品单位批复的复印件,还须报送各方签订的有关合同书;
7、完成台本一套;
8、《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回执单》;
9、如办理了《单片摄制许可证》,须交回《单片摄制许可证》;
10、如变更了片名的,须报送更改片名批复的复印件;
11、数字电影还需报送数字电影片制作送审报告单(点击此处下载《数字电影片制作送审报告单》)。
二、胶片电影标准拷贝和数字电影D5带送审
(一)程序
混录双片审查通过后的胶片或数字电影送审,广电总局电影审查委员会自收到标准拷贝(数字电影D5带)及相关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审查合格的,发给《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审查不合格或需要修改的,应通知制片单位。
(二)胶片电影送审标准拷贝须送交下列材料
1、标准拷贝两套,其中一套送缴广电总局电影局,另一套送缴中国电影资料馆并将中国电影资料馆的回执交电影局;
2、影片1/2录像带三套(中外合拍片四套)、Beta录像带、Beta宣传带(长度为10-15分钟)、终混八轨带各一套;
3、洗印加工单位出具的《送审标准拷贝技术鉴定书》;
4、完成台本三套(民族语译制影片为四套);
5、相关剧照;
6、领取影片公映许可证的授权书(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数字电影送审D5必须报送的材料
1、数字电影D5带两套;
2、影片1/2录像带三套(中外合拍片四套)、数字高清带HDCAM带、贝塔宣传带(长度为10-15分钟)各一套;
3、完成台本三套(民族语译制影片为四套);
4、相关剧照;
5、领取影片公映许可证的授权书(须加盖单位公章)。
注:详见《故事片(胶片)送审清单》
《故事片(数字)送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