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网站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影院线公司机制改革的意见
  今天是 2007年8月10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影院线公司机制改革的意见
2007-06-19 13:39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根据《关于改革电影发行放映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广发办字[2001]1519号)和《关于成立电影院线报批程序的通知》(广影字[2002]第69号),全国共组建了35条电影院线公司15条为跨省电影院线公司)。院线的建立,对打破地域垄断,减少发行层次,促进影片流通,形成竞争开放的市场格局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组建电影院线公司尚在起步阶段,还缺少运行管理经验,还存在着数量多规模小,跨省延伸不长,实力不强,省内单条院线仍有地域垄断的状况;电影院线公司之间还缺乏公平有序的竞争,融资、重组、整合、并购等资本运营手段尚待启动.电影产业化经营意识还有待提高,与广大群众对电影的需求还有差距。针对上述情况需进—步推进电影院线公司的机制改革。   

    一、扩大规模,加强电影院线公司整合   

   (一)为将电影院线公司做强做大,允许电影院线公司以股份制形式强强联合,或从经营实际出发进行机构重组,使若干个电影院线公司以契约形式或资产联结形式进行整合。为了有利于形成统—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格局,不允许按行政区域整体兼并电影院线公司,鼓励以跨省电影院线公司为基础促进条条整合,形成规模效益,力争达到“统一品牌、统一供片、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的有效经营模式。   

   (二)在电影院线公司整合中,由于电影院线公司主体发生了变化,电影院线公司所属影院在与本院线清理债权债务后有重新选择其他电影院线公司的权利。   

   (三)电影院线公司与影院经协商同意可解除现已签订的三年合同。电影院线公司与影院再签约,签约时间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原则上签约时间不低于两年。   

   (四)鼓励电影院线公司与影院以资产形式联结。   

   (五)电影院线公司整合报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审批,报省级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拓宽融资渠道,扩大电影院线公司投入鼓励境内国有、非国有影视文化单位(外资除外)以参股、控股形式投资现有电影院线公司或单独组建电影院线公司。   

   (一)以参股(股份在49%以下)形式投资现有电影院线公司的,参股单位必须在三年内投资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本电影院线公司中电影院的新建、改造;以控股形式投资现有电影院线公司的,控股单位必须在三年内投资不少于4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本电影院线公司中电影院的新建、改造。   

   (二)单独组建省内或全国电影院线公司的,组建单位必须在三年内投资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本电影院线公司中电影院的新建、改造。   

   (三)组建电影院线公司应当按照广电总局关于成立电影院线公司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组建省内电影院线公司的,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审批,报广电总局电影局备案;组建跨省电影院线公司的由广电总局电影局审批。  

   (四)组建电影院线公司条件:   

     1、10家以上以资本或供片为纽带的影院,可组建一条省内电影院线公司。其中,实行计算机售票的不少于8家,年度票房不低于800万元且电影专项资金如实上缴。   

     2、15家以上以资本或供片为纽带且分布在不同省级区域的影院,可组建一条跨省电影院线公司。其中,计算机售票不少于10家,年度票房不低于1000万元且电影专项资金如实上缴。   

     3、组建电影院线公司需提交的材料见《关于成立电影院线报批程序的通知》(广影字[2002]第69号)。   

   (五)境内国有、非国有影视文化单位(外资除外)以参股、控股形式投资现有电影院线公司或单独组建电影院线公司的.需将三年内投资电影院线公司情况每年报送电影主管部门核验,验收合格的可继续经营。省内电影院线公司报省级电影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跨省电影院线公司报广电总局电影局核验。   

    三、加快影院改造,改善观影设施   

    目前,全国城市影院有3000余座,而新建、改造的不足5%,这些影院数量虽然不多,但票房收入已占全国票房45%。 因此,加快影院改造,改善观影设施已成为服务广大观众,优化市场环境,促进电影经济发展,壮大电影产业的迫切需要和重要环节。为鼓励新建、改造影院:   

   (一)改造的影院,电影专项资金能及时上缴的,经批准可给予贴息贷款。经批准的省市新建的影院,电影专项资金试行先征后返的政策(有关办法另行制定)。   

   (二)中外合资合作新建、改造影院   

     1、中外合资合作电影院,除全国试点城市外,合营中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投资比例不得低于51%;经批准的省市中外合资合作电影院,外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投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75%。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在内地新建、改造影院,可控股经营,控股比例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75%。  

    2、允许以中外合资合作形式成立影院建设公司新建、改造影院。股权比例参照《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执行。   

     3、不允许外资独资新建、改造影院,组建电影院线公司。   

     4、中外合资合作新建、改造影院申报批准程序详见《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   

    四、规范影院经营管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规范影院经营管理,有利于电影市场的有序公平竞争。提高影院服务水平,有利于扩大市场份额,增加经济增长点。   

   (一)新建、改造影院均应在安装计算机售票系统后方可加入电影院线公司。   

   (二)加强影院星级评定工作,规范影院放映标准和服务标准使影院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三)认真执行《关于发行放映国产影片的年度考核办法》,加强年度国产影片发行放映情况的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调整进口影片供片数量。   

    五、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出处:广电总局[2003.12.17]

广告
 
Copyright 2002-2007 www.chinafilm.org.cn All right reserved
京ICP备06049223号 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版权所有
协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外大街25号 邮编:100088 联系电话:010-62254488
网站制作及技术支持:北京金色万方传媒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