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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 2008年11月21日    
分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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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分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5名,秘书长1名,理事19名,以及办公室、财务管理、市场协调、信息宣传、和技术推广与培训、产品质量监督等部门。
    分会会长:傅若清
    分会秘书长:马秉超
    分会副会长:毛大平、邱正选、田晓阳、郎东风、张平

中国电影器材技术分会会长和常务副会长职责

    一、分会会长职责
    1、领导和监督本分会的各项工作;
    2、主持会员大会和理事会会议;
    3、行使理事长职务有关的一切职权以及理事会指定的其他职权;
    4、可签署理事会授权执行的任何事务、合同或其他有关文件;
    5、向理事会或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
    6、推荐常务副会长人选,提交理事会批准。
 
   二、常务副会长职责
    1、协助会长工作,并完成分管或会长委托的工作;
    2、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
    3、受委托可行使会长职权。

中国电影器材技术分会财务管理守则

    根据本分会章程第五章规定,特制订本分会财务管理守则。
    本分会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总会对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办法,建全财务组织,设专人负责财务工作,建立帐号或帐册,有总会根据用人制度认可的、固定的会计和出纳管理分会各种财务。 
    财务预算制度
    分会各职能部门(工作小组)费用支出应有预算,原则上在每年全国会员会议上提出第二年预算。
    预算提出: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情况编制预算;
    预算报批:
    1、超过当年会费收入的预算表,报批权在理事会;
    2、超过2万元的预算审批权在会长会
    3、超过1万元的预算由会长或授权常务副会长及财务副会长共同审批;
    4、万元以下的预算由常务副会长、财务副会长审批;
    办公室负责编、汇各预算成册交财务部门备案。
    预算追加:如果需要追加预算,审批权在会长会
    财务决算制度,按国家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管理制度
    1、分会的财会人员有权对财务进行监督,对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不符合国家及总会财政规定的开支不予报销。
    2、分会必须接受审计机关、财政机关、和税金机关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的监督和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3、年度财务计划、财务报告以及重大财务问题决策,均由当事部门提出通过理事会讨论,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方可通过。
    4、明确经费开支事先请示报告制度和秘书长及负责财务的副会长审批、签字报销程序,特别是比较大的开支项目,须报请理事长办公会议批准才执行。
    5、分会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帐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会计凭证登记要清晰、工整、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6、分会的银行帐号、帐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将公款借给外单位。
    7、任何会员不得以协会的名义对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
    8、财政年度原则上从每年全国会员大会为起至日。
   
基金管理
    1、基金为新入会会员所缴纳。
    2、基金为分会正常收入
    3、基金作为费用支出
    4、基金列入财务报表   
    财产和物资管理
    1、各项财产物品的购置必须本着实际需要,须报年度计划,会长令通过并签署后方可实施。购置财产每件在1万元以上的必须经理事会通过后才能进行。购置国家规定的专控商品必须按规定报请各级财政部门批准后进行,未经批准不得购置。
    2、凡购置金额在五百元以上,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财产物品均为“固定资产”。
    3、凡捐赠物品价值百元以上的须登记。
    4、凡属固定资产的物品,均应有保管制度,建立明细帐,每年进行清点,做到帐物相符。
    费用支出制度
    本分会经费支出按规定进行,目前主要用于分会内下列项目:
    1、会议费: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协会常设机构工作会议,以及以分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费用。
    2、分会举办为行业服务的各项活动支出。
    3、分会常设机构中工作人员的工资(劳务)、福利、差旅费等。
    4、分会常设机构的办公费及购置必要的办公设施和用品的支出。
    5、分会的外事活动经费。
    6、分会会刊印刷费、信息资料等。
    7、与分会有关的其它正常支出。
    各项费用支出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盖章,经分会常务副理事长及财务负责人签字才能办理;对手续不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费用支出,财务有权拒绝报销。

中国电影器材技术分会办公室工作守则

    中国电影器材技术分会办公室,设在北京西城区新德街20号218房间,由中国电影器材公司提供。
    为使分会办公室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以提高其工作效率,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服务,特制订如下细则:
    一、办公室是分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是本分会常设职能部门,接受理事会领导,对理事会负责,为会员单位服务,承担会员大会休会期间的工作。做好政府与企业之间纽带,发挥团结、联络、协调、服务,承担理事会修改制定分会《工作条例》的工作。  
    二、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理事会、会长会议确定的工作事项和决议,承办具体的组织协调性工作及组织安排协会理事会、会长会议及全国会员大会。起草会议文件、会议纪要等。  
    三、办公室要将贯彻、实施的工作事项及决议执行的情况书面报告会长、主持常务工作的副会长、并定期向会长汇报工作。
    四、办公室要积极地与广大会员单位保持联系,热情接待来访的会员单位,认真完成总会、分会交办的工作事项。
    五、认真核对拟发单位的各项公文文稿,做好总会以及其他部门往来行文的呈批、注办、催办和收发及文档保管工作。并认真保存好数字信息及会员档案。
    六、办公室是分会财务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根据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协助分会财务部门审核各工作组的年度财务预算,控制经费支出。协助财务管理部门管理和会计核算。
  七、办公室设专人认真保管、使用协会的印章,并健全用章流程和登记工作。严肃地应用会标。
    八、新会员入会手续的履行,落实各会员单位的联络员;组织并完善各期会刊(供内部交流用);利用刊物宣传协会自身、提高协会知名度。
    九、加强网站建设,协助各职能部工作。

中国电影器材技术分会会员会费缴纳和管理办法

    根据中国电影器材分会工作条例第三章和第五章有关条款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员入会费标准及年度会费标准
    1、入会费标准
    凡经批准加入本分会的会员单位,均需缴纳入会基金3000元。(一次性)
    2、年度会费标准
    普通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 500元、理事会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
    二、会费的缴纳与管理
    1、入会费在申请入会时即需预交。经批准成为分会会员时,此款即成为协会收入。如未被批准入会,此预交款如数退还;
    2、年度会费于每年全国电影器材技术协会会议期间缴纳;
    3、分会设专人负责收款和会费管理;
    4、会费用于本分会开展工作和为会员服务,均按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5、本分会应将上年度会费收支情况向全体会员报告。

中国电影器材技术分会入会与退会组织细则

    根据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章程及电影器材技术分会工作条例,本分会可在电影的器材、工程、设备、技术及相关企事业发展会员。按照分会工作条例第三章规定,制订会员入会与退会组织细则。   
    一、凡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电影器材(含配件)制造企业、科研设计院所、经营单位以及其他相关企事业,承认和遵守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章程和电影器材技术分会工作条例,均可申请入会。本协会可聘请专家、学者担任顾问。   
    二、入会申请和审批手续
    1、入会申请单位必须向分会办公室提交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统一印制的入会申请表,并预交入会费;
    2、分会办公室定期向分会理事会报告申请入会会员情况,理事会对申请入会单位进行调查、研究,汇签决定申请单位可否入会;
    3、办公室应及时向申请单位通知理事会审批结果;
    4、凡审批通过的入会申请单位,自批准之日起即为分会会员,并报请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备案后,由分会办公室书面通知新会员单位,发给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会员证书。
    三、退会手续
    1、任何会员可以向分会提出退会申请。会员自愿退会时,应向分会提出退会的书面要求,并办理退会手续;
    2、会员严重违反协会章程及分会工作条例,经劝告无效,分会可劝其退会或予以通报除名;
    3、会员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者,其会籍自行取消,经会员大会通过,由办公室通报除名;
    4、凡退会和被通报除名的会员,均应交还会员证书。   
    四、恢复会员资格
    原会员重新提出申请入会时,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分会会员大会通过方可恢复其会员资格,并报请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重新发给会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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